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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方案
本信息由 于 2025-04-08 发布 共 次访问

 

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》(2024-2035年)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25〕5号)以及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为促进依法办学、规范招生入学工作,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现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2025年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1.坚持依法依规招生。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,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。

2.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。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,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;积极为符合条件且确有需要的同一家庭多孩入学协调有资源的学校。

3.坚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,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,办好每一所学校,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,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
4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,加强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小学校和家庭、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。

二、入学条件

1.一年级招生对象:

2018年9月1日-2019年8月31日出生,年满6周岁的儿童;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,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。

2.招生地段:

   中远两湾城:中潭路33弄、91弄、99弄、100弄;远景路97弄。

三、 招生规模

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:招收4个班。

四、 招生办法

    根据市、区招生政策相关规定及本校办学实际情况,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,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具体要求如下:

本市户籍

    根据本区户籍“人户一致优先”原则,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2年(截止时间:2023年8月31日),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,若有多余学额,按满足以下条件时间先后排序招收:

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,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相一致;适龄儿童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且与该房屋《房地产权证》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(父母为户主及产权人优先;若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则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须同为该房产户籍)。

非本市户籍

    在完成招生范围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,若有多余学额,按满足以下条件时间先后排序招收:

1.招生范围内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,父母一方为中远两湾城户籍,且为中远两湾城业主,适龄儿童持有有效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。

2.招生范围内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,父母一方为中远两湾城业主,同时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居住证的登记地址与房产证的地址一致,达到120分标准积分。

3.招生范围内港、澳、台、侨胞子女,父母一方为港、澳、台、侨胞身份且为中远两湾城业主,该适龄儿童持有港、澳、台、侨胞身份,按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本校招生范围和条件适龄儿童

    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,若有多余学额,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、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,按照区、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。

五年一孩   

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,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(多孩除外)。

五、 新生入学所需证件

依据上海市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相应材料。如需补充,另行通知。

 

六、本校招生工作流程

【特别提醒】 

本届学生升学方案,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。

 

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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